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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制九条

北周宣帝时所颁监察诸州的九条规定。据《周书·宣帝纪》记载,宣政元年(公元578年)八月宣帝遣大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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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名。周朝置。《左传·哀公元年》: “宿有妃、嫱、嫔、御焉。”杜预注:”妃、嫱,贵者; 嫔、御,贱者,皆内官。”历代沿置,有三嫔、六嫔、九嫔等名号。北魏孝文帝设三嫔位视三卿、六嫔位视六卿; 北周设六嫔

  • 末等司

    西夏第五等官衙。包括刻字司、宝金工司、织绢院、番汉乐人院、观鬘饰司、铁工院、木工院、纸工院、砖瓦院、出车院、远寨、长威寨、镇国寨、定国寨、府州、宣德堡、安远寨、讹泥塞、夏州、绥州等。用十两铜印。

  • 东台侍郎

    官名。即门下侍郎,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黄门侍郎置,咸亨元年 (670) 复名黄门侍郎,玄宗天宝元年 (742) 又改门下侍郎。官名。唐设此官,为东台的副长官,侍从皇帝左右。唐高宗龙朔二年,改门

  • 劝农使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劝课天下力田之事。其官有使一员,正三品。副使一员,正五品。见《金史·百官一》。官署名。金置,掌劝课天力田之事。泰和八年(公元1208年)罢,贞祐间复置,设使一人,正三品;副使一人

  • 县问事

    杂任职名。见“问事”。

  • 亲丧未葬不许入仕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时亲丧未葬而入仕者, 例黜其官。颜真卿曾劾奏朔方令郑延祚母死不葬三十年,有诏终身不齿。至五代后周广顺中始正式下诏亲丧未葬者不许入仕。入宋以后,此制转严。参见“丁忧”。

  • 仪曹令

    官名。北魏置,协掌尚书省仪曹事务。隶仪曹尚书。《魏书·李韶传》:“除仪曹令,时修改车服及羽仪制度,皆令韶典焉。”

  • 音官

    官名。西周置。掌理音律。《国语·周语上》:“瞽帅音官以风土。”韦昭注: “音官,乐官。风土,以音律省土风风气和则土气养也。”

  • 寺库

    官署名。清朝太常寺所属机构。掌储藏祭器、果品及工程银两。设七品满洲司库一人,九品满洲库使二人。

  • 卫尉寺卿

    即“卫尉卿”。官名。秦汉有卫尉,至南朝梁陈与北魏始称卫尉卿,北齐称卫尉寺卿,为卫尉寺的长官,隋唐至宋沿置。参见“卫尉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