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档太监
官名。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额设四人。详见“奏事处”。
官名。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额设四人。详见“奏事处”。
官名。隋、唐内官。隋炀帝置二十四员,正五品。唐朝置二十七员,正六品,位才人下、御女上。内命妇名。汉代有保林,隋炀帝时改称宝林,属于女御的一种,为皇帝之妾,员额二十四人,秩正五品。唐制宝林二十七人,秩正
官名。隋文帝置膳部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武德三年(公元620年)改为“膳部员外郎”,见该条。
官名。北魏置。《魏书·于栗石传》:“太和(477—499)中,(于忠)授武骑侍郎,因赐名登。转太子翊军校尉。”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北周置为散官,三命。(1)为侍从
官名。北齐置,司州西市署次官。
官署名。秦及西汉属太仆。掌皇帝所用马匹,有长、丞主之。东汉省。官署名,秦汉皆置,为养马机关,属太仆。《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太仆,秦官,掌舆马,有两丞。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
即宦官,也写作阉官,又称太监、老公,为宫中帝后的侍从官员。《后汉书·五行志四》:“(和帝)七年九月癸卯,京都地震。儒说奄无阳施,犹妇人也。”
金朝对廉洁贤能官员的称谓,后成为一种举荐和选拔官员的制度。章宗明昌元年(1190)三月,诏内外五品以上,岁举廉能官一员,不举者坐蔽贤罪。四年,又订立军民共誉者为廉能官之制。泰和八年(1208)又增加善
官署名。清末中央军事管理机构。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掌划一全国军制,督练新军诸事宜。置总理练兵事务大臣一人,会办练兵大臣一人,襄办练兵大臣一人,特简王大臣兼充。下设提调一人。辖军队、军令、军学三
官名。即“录勋清吏司郎中”。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四种为停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并序止俸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