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议处

议处

官制用语。即对有过失的官员交有关部门拟定处罚办法。清制,一般官员均由吏部拟定,如系吏部官员则交都察院拟定处罚办法。其情节轻微者,则称“察议”。


清制,管理有过失,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吏部官员有过失,则交都察院议处。情节轻的称察议,重的称议处,更重的称严加议处。见《清会典》。

猜你喜欢

  • ■龙监

    官署名。 东汉置, 隶少府属官钩盾令, 有长、丞主其事。

  • 淮海从事

    州分职吏名。晋置,见“都水从事”。

  • 国什哈辖

    即“郭什哈辖”。

  • 金玉局

    见“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

  • 冗官

    官名,汉置,为无固定职事的散职官员。《汉书·申屠嘉传》:“至朝,嘉请诛内史错。上曰:错所穿非真庙垣,乃外堧垣,故冗官居其中,且又我使为之,错无罪。”注:“师古曰:冗谓散辈也,如今之散官。”

  • 春官

    ①官署名 (1)西魏、北周春官府简称。参见“春官府”。(2)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至中宗神龙元年(705)尚书省礼部改称,后代即以为礼部或其首长别称。(3)太平天国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 纲佐

    南朝对州“别驾”的别称。

  • 解状

    唐铨选之制,符合规定的选人报名后,府州对选人出具解送状文,称为解状或选状。解状送达尚书都省后,分别转给吏兵两部。

  • 经制副使

    见“经制使司”。

  • 监御令

    参见“监御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