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
官署名。民国置。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设于各省会、各行政区、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人口稠密、工商业繁盛的地方,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
官署名。民国置。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设于各省会、各行政区、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人口稠密、工商业繁盛的地方,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
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十一月设置,掌借款各路交涉、建设、保存、运输各项事务。设局长一人为长官。局内初分为建设、计理、考工、统计四科。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正月改为营业、
参见“同考官”。科举时代,乡会试同考官称房官。应试的卷子,例由房官分阅,择优荐给主考官,由主考官再定弃取。
官名。西汉置,属中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中尉更名执金吾后改属之,职掌军中垒门,有丞、两尉。东汉省。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为中尉属官,掌北军垒门。参看《中垒》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师氏中大夫属官,佐师氏中大夫、小师氏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周武帝建德二年 (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为师氏司次官。宣帝即位,六府诸司
官名。北宋前期,以宰相监修国史,其再次任职者则改称提举国史。神宗元丰(1078—1085),罢监修国史,以尚书左仆射提举修国史,左仆射阙,即差右仆射。南宋初因之。孝宗乾道元年(1165),命参知政事兼
汉朝尚书省的别称。汉朝尚书省以胡粉涂壁,紫素界之,画古烈士像,故别称画省,又称粉署。见《汉官典职》。杜甫《秋兴》二:“画省香炉违伏枕,山楼粉堞隐悲笳。”
官署名。明朝置,隶宗人府,设经历一人,正五品,掌出纳文移。清初沿置,设经历三人,宗室、满洲二人,汉一人。康熙(1662—1722)时裁汉官缺。乾隆(1736—1795)时专用宗室二人,另有供事二人。经
金朝军名。又称亲管猛安。合扎意为“亲近”。金皇室、贵族直接掌握的猛安军,金初只限隶于阿骨打、吴乞买、宗干、宗翰四人名下。阿骨打称帝后发展成侍卫亲军,隶侍卫亲军司。后改设殿前都点检司及宣徽院,分别管辖。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工部置,掌营缮、制作之事。由工部郎官参领。
官名。北齐置,属太府寺甄官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