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造院
官署名。北宋太祖乾德四年(966)置,掌裁制衣服,以供官用。设监官二人,监门官一人,以京朝官、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北宋前期隶三司度支部赏给案,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少府监。
宋少府监所属机构。乾德四年(公元966年)置,掌裁制服饰以供官用。监官二人,以京朝官、三班使臣与内侍充任。
官署名。北宋太祖乾德四年(966)置,掌裁制衣服,以供官用。设监官二人,监门官一人,以京朝官、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北宋前期隶三司度支部赏给案,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少府监。
宋少府监所属机构。乾德四年(公元966年)置,掌裁制服饰以供官用。监官二人,以京朝官、三班使臣与内侍充任。
即“小司武大夫”。
官名。北魏置。掌诸宫门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39)定为从六品中。后称宫门仆射。
官名。三国蜀置。统兵。后主延熙六年(243),王平自前护军拜此,兼镇北大将军,统汉中守军,以拒魏兵。官名,三国蜀置,掌监督军事。《三国志·蜀书·王平传》:“(延熙)六年,琬还住涪,拜平前监军、镇北大将
宋朝贡院官名。真宗咸平二年(999)礼部试,始以考试官兼任。景德四年(1007),改设专职。掌密封举人试卷卷首之姓名、乡贯。天禧三年(1019)以后,兼用“封弥官”、“封弥卷首官”名。英宗治平四年(1
即“西绫锦院使”。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大驭中大夫衔枚中佐官,正一命。
见“扎尔固齐”。
见“华文阁”。官名,宋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位在学士下待制上,为贴官。只供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华文阁学士”条。
宋朝特别法之一。全称“诸仓乞取法”。宋初,吏人无俸禄,无以养廉。神宗熙宁三年(1070),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遂给仓吏俸禄,定约束十条,严惩请托、勒索,称为仓法。其后,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丞相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