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行台

行台

①官署名。三国魏置,为皇帝出征时随侍身边临时执行尚书台职权的机构,由尚书台部分主要官员组成,以便皇帝和执政大臣决定军国大事。两晋时不再随侍于皇帝,而由权臣控制,东海王司马越、荀藩、苟晞、温峤、刘裕等曾在战乱中先后建立过行台,以发号施令。北魏初曾于邺及中山置行台,以尚书为长官,执掌当地军政事务,旋罢。肃宗正光(520—525)末,因各地战乱,在各地陆续设立行台主管各地军务,成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到北魏末期渐理民事,北齐时正式兼理民政,成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北魏末期的农民起义领袖如万俟丑奴、纥豆陵步藩亦置行台。北魏、北齐以行台尚书令为长官,也有以尚书仆射或左、右仆射以及尚书来主管行台事务者。下设行台尚书左、右丞,各部尚书及郎中处理具体事务。又,北魏、北齐还设有“大行台”。隋、唐初设“行台省”,金朝设“行台尚书省”。②元朝“行御史台”的省称。③官名。北朝行台长官的省称。《魏书·杨播传》: “尔朱荣之死也,(杨)昱为东道行台,率众拒尔朱仲远。”


1、自魏晋始,中央的政务由三公改归台阁(尚书),在中央者称台,在外者称行台。专为征讨而设,不常置。魏末晋文帝讨诸葛诞,散骑常侍裴秀、尚书仆射陈泰、黄门侍郎钟会等,以行台从。晋永嘉四年,东海王越请讨石勒,以行台随军。后魏称尚书大行台,别置官属。北齐行台兼掌民事。隋称行台省,其官有尚书令、仆射、主事、礼部、膳部、兵部、驾部、库部、刑部等。唐初也置行台,贞观以后废。见《通典·职官四·行台省》。元至正十六年置行御史台,简称行台,设行御史台御史大夫,侍御史、监察御史等,以监临所属各省,统制各道宪司,而总之于内台。见《元史·百官八·行御史台》。

2、帝王巡狩所居之处。南朝宋王韶之《始兴记》:“含洭县有尧山,尧巡狩至于此,立行台也。”见《初学记》。

3、大臣出巡所驻之处称行台,又称行辕。

猜你喜欢

  • 大理院正卿

    官名。清末大理院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正二品,特简。掌总理全院事务,监督审判官等各官并所属各级审判厅应行事宜。官名。清末设置,为大理院的长官,见“大理院”。

  • 南闱

    明朝南京科举考试的别称。明清科举之制,通称江南乡试为南闱。

  • 驾部令

    官名。北魏置,协掌尚书省驾部曹事务,属驾部尚书。《魏书·尉羽传》: “起家秘书中散,驾部令。”

  • 贼曹掾属

    官名。见“公府贼曹”。

  • 举人乞恩选

    明代铨选方式之一。不定期举选,以恩例铨任举人为官。

  • 四方馆使者

    官名合称。隋炀帝时胪鸿寺置,分掌东、南、西、北四方诸国及互市等事,各一人。每使者署,典护录事、叙职、叙仪、监府、监置、互市监及副、参军各一人。后量事繁简,临时损益。

  • 民事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民事事项;二、非诉讼事件;三、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四、公证事项;五、户籍登记事项。

  • 侍卫马步军都指挥使

    官名。即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

  • 中都国子学

    学校名。明洪武八年(1375)置,十五年改称中都国子监。详见“中都国子监”。

  • 壁司徒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军吏。主垒壁之事。《左传·成公二年》: “齐侯以为有礼,既而问之,辟(壁)司徒之妻也。”杜预注: “辟司徒,主垒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