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即“包衣昂邦”。
官名。即左领军卫将军,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领军卫将军。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五监,国子、将作、少府、长秋四监所置,掌判监事,都水监初置为次官,五年改为掌判监事。唐朝五监沿置,俱掌判监事、军器监初为掌判监事,玄宗开元十六年(728)以后为次官。隋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包衣佐领”。
爵名。北齐置。详见“开国男”。爵位名。北齐置,与散县男同为从五品。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委署参领”。
官署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与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府合称六府。以大司空卿为长官,设小司空上大夫、冬官府都上士以佐其职。掌国家各种工匠,负责兴造、制作事务,以及金属开采炼制,河道
官名,汉置,为司徒府户曹长官,掌民户、祠祀、农桑。参看“司徒”条。
散官名号。洪武四年(1371)置,以授正七品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