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候大都督
官名。北魏置,北周沿之。《北齐书·莫多娄贷文传》: “(安定王)中兴(531—532)初,(莫多娄贷文)除伏波将军、武贲中郎将,虞候大都督”。
官名。北齐、北周均置,掌督兵马纠察盗贼。见《历代职官简释·虞候大都督》。
官名。北魏置,北周沿之。《北齐书·莫多娄贷文传》: “(安定王)中兴(531—532)初,(莫多娄贷文)除伏波将军、武贲中郎将,虞候大都督”。
官名。北齐、北周均置,掌督兵马纠察盗贼。见《历代职官简释·虞候大都督》。
官名。清朝福建船政长官。同治五年(1866)置。一人,特简。初为钦差大臣,正二品,光绪四年(1878)后,曾数次由地方巡抚、总督、将军等兼任,品秩不定。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野庐氏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野庐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野庐氏”。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武备院之办事机构。康熙三十七年 (1698) 分鞍库设。掌供奉宫用鞍辔、皮张、雨缨、条带诸事。下设熟皮作。置五品员外郎二人,六品库掌二人,委署六品库掌一人,各种匠役二百余人。
宋朝左右街司省称。
①官名。春秋时秦国初置,商鞅变法时为最高军事长官。②爵名。战国秦置,为二十等爵第十八级,庶长中最尊者。西汉或用之。文帝时令民入粟边万二千石者,赐爵大庶长。爵名。汉承秦制,实行二十级爵以赏功劳,其中第十
女官名,汉置,为太后宫侍御,掌侍御太后,皇后宫也置长御,掌侍御皇后。《汉书·王莽传上》:“(王莽)媚事太后,下至旁侧长御。”“莽乃复以所益纳征钱千万,遗与长乐长御奉共养者。”注:“师古曰:太后之长御也
春秋时期大夫家之宰臣。《国语·晋语八》:(叔向)见宣子曰: “(訾祐)吾子之家老也。”杜预注:(家老),家臣、室老。”参见“家臣”。
官名。刑部比部司郎官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比部(郎)为比盘,又曰昆脚皆头”。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七人,掌审查实业事项。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掌各省巡警学堂,编译各国警察法规、专书。辖课程、编辑二科。置郎中一员,总理司务,下设员外郎二人,三十二年,司撤,事归民政部。官署名。清末置,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