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都督
官名。三国蜀、吴皆置。统军营事务。将军不在时,代行其事务。
官名,三国蜀吴皆置,掌统军营事务,将军不在时,则代行其职事。
官名。三国蜀、吴皆置。统军营事务。将军不在时,代行其事务。
官名,三国蜀吴皆置,掌统军营事务,将军不在时,则代行其职事。
官名。《宋书·百官志》记公府佐吏,最后说:“参军督护,江左置,本皆领营有部曲,今则无矣。”是东晋以来公府有此职。南朝宋时州军府亦置,《宋书·恩幸·戴法兴传》载:“上(世祖)为江州,仍补南中郎典签。上于
官名,汉置,掌开采铜矿、铸铜器。佐官有丞。参看“铜官”条。
金代镇防军之一。于河南、陕西与南宋、西夏毗邻地区编练百姓组成,以居守边界。
官员贬职、降职之称呼。古以右为尊,左为卑,故云。《汉书·周昌传》: “吾极知其左迁。”颜师古注: “是时尊右而卑左,故谓贬秩位为左迁。”《晋书·杜预传》: “其优多劣少者叙用之,劣多优少者左迁之。”降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军官。北皮室军长官。多以勋戚及亲信大臣任之。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 文官非得其同意,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其休职:一、依惩戒法的规定交
①官署。《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敬共朝夕,恪居官次。”注: “次,舍也。”②官位、居官职守。 汉朝为任官资历、 官阶。 《后汉书·郎传》:“夫有出伦之才,不应限于官次”
官名,即掌帅千人的将官,秦和西汉皆置。《汉书·靳歙传》:“击秦军开封东,斩骑千人将一人。”注:“如淳曰:骑将率号为千人。《汉仪注》边郡置部都尉、千人、司马、候也。”千人,掌帅千人之将官;骑兵中的“千人
即“举状”。
宫廷音乐承应机构。清置,属内务府掌仪司。掌奏乐事务。设副首领太监二人,太监八十人;辖有斛斗人一百人,从三旗佐领、管领下闲散人中挑选充任,以承应乐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