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荐任官任用资格

荐任官任用资格

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任用法草案》规定,荐任官须具有下列各项资格之一始得任用:一、文官高等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荐任文官满一年以上,但教官、技术官和依特别任用法任用的在职年数除去计算;三、现任或曾任审判官、检察官满一年以上,得任为司法部荐任文官;四、现任或曾任北京大学校及官立中等以上经教育部认可各学校的教官满一年以上,得任为教育部荐任文官。另据同日公布的《文官任用法施行法草案》规定,自《文官任用法》施行之日起,满三年以内,除依上述规定外,凡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均得任用为荐任文官:一、具有简任官一、二、四各项资格者;二、曾任荐任文官者;三、曾有和荐任文官相当的资格,并历办行政事务满三年以上而有成绩者;四、国内外专门以上学校或国内法政讲习所学习政治、法律、经济一年半以上得有证明书,并曾办行政事务满二年以上而有成绩者;五、文官高等考试初试及格,学习半年以上者。参见“简任官任用资格”。

猜你喜欢

  • ① 册命、锡命。《颂鼎铭》: “尹氏授王命书,王呼史虢生册命颂。”《周易·师》: “王三锡命。”② 任命,委命。《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将中军。”③ 官秩称谓。历代官秩品级一般称

  • 支科

    官署名。清朝户部诸司及工部节慎库所属机构。顺治 (1644—1661) 中置,分掌出纳款项之事。

  • 侨务局

    官署名。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十二月十八日北洋政府因侨民请求,公布《侨务局组织条例》,次年一月二十四日成立侨务局,隶属于国务院,掌理本国在外侨民的移殖和保育事项。设总裁、副总裁各一人,参事四人,佥

  • 江淮大都督

    官名。又称山东行省大都督、益都行省大都督。元世祖中统元年 (1260) 设,以李璮任之,总管山东地区军事。三年,李璮叛,以回鹘人撒吉思任大都督,监治李璮原部属,不久改为经略使。

  • 卜人师

    官名。同“仆人师”。春秋战国置。仆人的官长。《礼记·檀弓上》: “扶君,卜人师扶右,射人师扶左。”郑玄注: “卜当为仆声之误也。”

  • 光禄勋

    官名。西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郎中令置。秩中二千石,位列九卿。虽不如郎中令亲近,但职司范围更加扩大,地位显要。职掌宫殿门户宿卫,兼侍从皇帝左右,宫中宿卫、侍从、传达诸官如大夫、郎官、谒者等皆属之

  • 典狱员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监狱事宜。

  • 太子副司仓

    官名。金朝置,属宫师府。位在太子司仓之下。掌仓廪出纳薪炭等事。秩从九品。

  • 籴便司

    见“河北籴便司”。

  • 神士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掌三辰之法,以布祭于神鬼,下设神士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