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舍人

舍人

官名。① 《周礼》地官之属,掌宫内粮食供应之事。《周礼·地官》:“舍人掌平宫中之政,分其财守,以法掌其出入。”释曰:“舍人总主给米之事”。② 战国、秦时贵戚官僚属员,类似宾客,为主人亲近私属。《史记·秦始皇本纪》载李斯为吕不韦舍人。裴骃集解引文颖曰:“主厩内小吏官名。或曰侍从宾客谓之舍人也。”至汉朝演变为正式职官。太子太傅、少傅属官及皇后、公主属官皆有之。同时,大臣仍有私养舍人者。卫青即有舍人百余人。三国、两晋、南北朝王国、公府、将军府皆设,掌文檄之事。南朝梁公府舍人为流外三品勋位。北魏诸开府舍人位从七品上。又有中书舍人、通事舍人、中书通事舍人、太子舍人等名目。唐朝诸王府、王国、公主邑皆置为属官,员二至四人不等。玄宗时废王府舍人。东宫属官有太子舍人四员,正六品上,掌文书表启,隶右春坊。另有中书舍人、通事舍人、中舍人、起居舍人等官。宋初,中书舍人、起居舍人、通事舍人等通常为寄禄官,不领本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复为职事官。明朝有中书舍人、王府引礼舍人,武臣有带刀舍人。后俗称武臣子弟为舍人。清朝内阁有中书舍人,詹事府有通事舍人。


官名。1、周始置此官,掌官中米粟出入、公平分发等事。见《周礼·地官·舍人》。

2、秦汉时有太子舍人。汉代皇后、公主的属官也有舍人,为亲近左右侍从。

3、魏有中书通事舍人,专掌诏诰呈奏之事。南北朝梁称中书舍人,隋称内书舍人,自宋至明皆称中书舍人,清废。虽历代多沿置,但权不一,多为诏诰专官;宋有此官,但不任职;明代只掌缮写文书。

4、另外,隋有起居舍人,掌记天子言行;唐有通事舍人,掌引纳;宋有閤门宣赞舍人,元有直省舍人,侍从舍人,明有带刀散骑舍人,皆为近侍武职。

5、自战国至汉初,王公贵官的侍从宾客、亲近左右,通称舍人。参见《文献通考·职官四、职官五》。

猜你喜欢

  • 诸路交钞都提举司

    见“交钞提举司”。

  • 屯田打捕提举司

    官署名。元设淮安州、高邮、招泗、安东海州、扬州通泰屯田打捕提举司五所,安丰庐州等处、镇巢等处打捕提举司二所以及塔山、徐邳沂州等处山场屯田提举司两所,均属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秩均为从五品。每司设提举

  • 禄臣

    光禄勋的别称。《称谓录·光禄寺·禄臣》:“杨雄《光禄勋箴》,禄臣司光,敢告执经。”

  • 荆襄等处济农香户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隆祥使司,置于文宗天历三年(1330),掌河南、湖广大承天护圣寺田产人户。设达鲁花赤、司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榷税使

    官名。唐朝盐州乌池旧置一人,温池于宣宗大中六年(853) 置一人,掌本盐池榷税事务。乌池又有推官一人、巡官二人、胥吏一百三十人; 温池又有推官二人、巡官二人、胥吏三十九人。

  • 合班

    宋代称百官上朝时的班位次序为合班。亦称“杂压”,见该条。

  • 指射

    官制用语。宋朝差遣法之一。四川、两广、福建、湖南等八路文、武臣差遣,中原之人多不愿就任,因许本路及北方诸路在选官员随意选定窠阙,称八路官员“指射差遣法”。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吏部四选

  • 礼部参议厅

    清末礼部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设,掌审议本部各司重要事务,总核征收地租草价等一切公产事务,兼理本部各司俸银俸米。设左右参议各一人,正四品,所属有主事二人,掌缮写并督率笔帖式工作。

  • 左右勋侍下士

    官名。北魏孝昌二年(公元526年)置望士队四百人,取勋戚之族有武艺者为之,充任宿卫。北齐因其制置左右勋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陪左右庶士而守出入,则服

  • 河北东西大名等路提刑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九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河北河间府。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