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大臣向皇帝请罪的一种方式。大臣如遭皇帝严厉谴责,即盘水加剑,至请室谢罪,是自请处死的一种表示。《汉书·贾谊传》: “故其在大谴大何之域者,间谴何则,白冠氂缨,盘水加剑,造请室而请罪耳”。
官名,汉武帝置,即绣衣直指。《汉书·百官公卿表》:“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常置。”注:“服虔曰:指事而行,无阿私也。师古曰:衣以绣者,尊崇之也。”参看“绣衣执法”条。官名。西
即“固伦额驸”。
官名。清置,掌司园内斗坛四神祠香烛,培灌花木,饲养仙鹤池鱼。见《清史稿·职官五·宦官》。
监狱名。汉始置,《汉书·义纵传》载:“于是徙纵为定襄太守。纵至,掩定襄狱中重罪二百余人。”同书《严延年传》载:“还为涿郡太守,遣掾蠡吾赵绣按高氏,得其死罪。绣见延年新将,心内惧,即为两劾,欲先白其轻者
官署名。①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省称。②辽朝北面御帐官置,掌御帐亲卫之事,设侍卫太师、侍卫太保、侍卫司徒、侍卫司空、侍卫,以出于贵戚者为之。官署名。(1)五代时后周始置,掌侍卫马步军。以侍卫亲军都指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武散官以授从七品下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从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从六品,初授。清初沿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武信佐郎。五十一年,与八旗从六品统一
(1)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有一、二、三等军需正。其军阶分别为上校、中校、少校,掌军需事务。(2)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置于各舰,由一等军需官充任。
官名。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仁宗即位置。与武英殿、文渊阁等殿阁大学士同备皇帝顾问,并入内阁参予机务,批答章奏,起草诏令,但其品级仅正五品,故常以尚书兼之,以高其品秩,嘉靖(1522—1566) 时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积庆宫汉人军民之政。亦称“积庆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