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朝工部制造库所属门神库之官员。额设十人。掌每岁收挂门神、门对之事。
午门为帝王宫城的正门。古时常于午门外置直房,作为大臣值宿时的住所。明朝六科衙署原在砖门内尚宝司西。永乐 (1403—1424) 中因火灾移于东、西两直房办公,每夜以一科值宿,备随时召应。
官名。元、明、清三朝地方各州道正司之长官。详“道正”。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乃补授官员之方法。按官员铨选章制规定,凡应具题补授之官员出缺,某上司在应补或应升此缺人员中拣选,题请补用,称题补。
即“督捕清吏司”。
官名。清朝上书房之主管官。负责教授皇子、皇孙。详“上书房“。
文书名。宋朝士人上于主管官府的简历。初入仕者须陈述籍贯、户主、三代名衔、家中人口及年龄、本人出身及履历。如注授、改官,则并须说明举主及本人有无过犯。徽宗时,又须说明不在元祐党籍。南宋高宗时,须说明不是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春官府礼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 (564) 五月丁亥, 改礼部为司宗, 遂改名“司宗旅下士”。职掌参见“礼部上士”。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监狱事宜。
宰相的别称。《三国志·魏书·蒋济传》:“位备宰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