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卫使
北洋政府总统府翊卫处的属官。见“总统府翊卫处”。
北洋政府总统府翊卫处的属官。见“总统府翊卫处”。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为长公主属官,主管公主府中膳食之事。
清朝“军机大臣”之俗称。
见“金吾街仗司”。
官署名。清末学部总务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审查颁行教科书,收管本部所用参考图书,编录各科学艺报章。额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此外,亦可酌派本部他司人员或各学堂教员之熟悉科学者助
晋代监察官吏的八种规定。泰始四年(公元268年)武帝颁布《察长吏八条》,其具体内容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分为“能否十条”和“长吏八察,”能否十条为:“田畴辟,生业修,礼教设,禁令行,则长吏之能也;人
官名。宋朝初年,举行大礼时或置,设副使佐之,掌大礼有关事宜。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的内部机构。掌理文书的收发、保管,文件的分配、撰拟、编制,统计调查,会议记录,典守印信,会计、庶务,本院职员的任免,以及其他不属于各委员会及编译处事项。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六至十人,科长
即“直隶清吏司”。
见“大天源延圣寺总管府”。
官名。金置,属掖庭局,掌皇后宫苑、仪仗之事,以宫苑司、仪鸾局官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