缮珍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管领怯怜口总管府改立,隶徽政院,领上都、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仁宗延祐六年(1319)升徽仪使司。七年,复为缮珍司。英宗至治三年(1323),改为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
官署名。元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改管理怯怜口总管府置,隶徽政院,秩正三品。领上都、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延祐六年(公元1319年)升徽仪使司。次年仍为缮珍司。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改为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由管领怯怜口总管府改立,隶徽政院,领上都、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仁宗延祐六年(1319)升徽仪使司。七年,复为缮珍司。英宗至治三年(1323),改为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
官署名。元大德十一年(公元1307年)改管理怯怜口总管府置,隶徽政院,秩正三品。领上都、大都等地诸色人匠提举司从事造作。延祐六年(公元1319年)升徽仪使司。次年仍为缮珍司。至治三年(公元1323年)改为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
官名。南朝梁、陈置,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太子宫门局长官,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太子宫门大夫置。唐朝沿置,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宫门郎。
武官名。金置,见“拱卫直使司”。
官制用语。指北魏时因战事胜利、新帝即位或立太子等而晋升全部或一部分官员的品阶。
参见“令史”。官名,东汉置,为尚书佐吏,俸二百石,共十八人,每曹三人,后增剧曹三人,合二十一人,掌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其后,魏晋南朝皆置。隋,不参官品,唐为流外官,职位远非东汉之比。见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司调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管理钱法之机构。顺治元年 (1644) 置。由工部满、汉右侍郎兼管。掌理宝源局鼓铸事宜。光绪三十二年 (1906),工部改为农工商部,遂废。
官署名。①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四川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并兼领云南布政
官名。元朝西南地区诸溪洞所置长官司之职官。位长官之下,协掌司事。多以土人为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湖广、四川、云南、广西、贵州等省设有。位次长官司长官,从七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
官署名。辽、金朝皆置。辽朝为北面官,属著帐郎君院,掌各宫帐笔砚等事。置祗候郎君、小底、吏等职。金朝属秘书监,设直长二员,秩正八品章宗太和七年(1207),以女真应奉兼任。官署名。辽北面官祗候郎君班详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