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合称。正和监为二官。秦汉皆置,属廷尉,掌刑狱审判。西汉时有正、左监、右监各一人,秩千石。正为廷尉的副长官。东汉时置正及左监各一人,省右监,属吏一百四十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
吏职名。南宋临安府所属开拆司置,有正开拆官、副开拆官、下名开拆官,分管开拆司有关事务。参见“开拆司”。流外官名。宋于三司、开封府各置开拆官,诸州称开拆司,均掌收发文件。
官名。金代武散官从三品下称镇国上将军。元代武散官镇国上将军为从二品。见《金史·百官一·武散官》、《元史·百官七·武散官》。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三品下。元沿置,升秩为从二品。
官名。北宋太宗淳化四年 (993) 置,为宦官高级阶官。朝参位在东班前,称为班官。神宗时定为正六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内侍阶官,改拱卫大夫。班官名。宋淳化四年(公元993年)置,为宦官的
官名。汉代三辅各设铁官长、丞,掌铁冶之事。据《汉书·地理志》所记,在京兆所属的郑县,左冯翊所属的夏阳县,右扶风所属雍、漆二县,均驻有铁官。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618—626)中秦王、齐王府置,并分左、右,太宗贞观(627—649)以后不分左、右; 置典军、副典军各二员,掌府事,领校尉、旅帅、队正、队副及帐内亲兵,侍卫陪从。
官名。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设此官,为特殊区域中的军事长官,以将官充任,由大总统选择任命。在无都督的省份,直属中央,有节制全省军队之权;在有都督的省分,则有节制该管区域内军队之权,但应随时商承都督,并呈报中
即“治书侍御史”。《梁书·武帝纪上》:“副子生南台治书道赐。”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掌步兵。亦称东宫步兵校尉。南朝宋置,员七人,为太子三校之一。齐、梁、陈沿置,员一人。梁七班,陈六品、秩千石。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改从五品下。东
官名。清末邮传部电政司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二人,正五品,奏补。掌管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