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承
吏名。清朝京吏之一。清制,京吏有三: 供事、经承、儒士。各部院衙门之办事人员,如堂吏、门吏、都吏、书吏、知印等统称经承。属内阁、翰林院、詹事府者可考取供事;属礼部者可转补儒士。详见“吏”。
清代各部院役吏的总称。有供事、儒士、经承三类。《清会典·吏部》:“部院衙门之吏,以役分名,有堂吏、门吏、都吏、书吏、知印火房、狱典之别,统名曰经承。”
吏名。清朝京吏之一。清制,京吏有三: 供事、经承、儒士。各部院衙门之办事人员,如堂吏、门吏、都吏、书吏、知印等统称经承。属内阁、翰林院、詹事府者可考取供事;属礼部者可转补儒士。详见“吏”。
清代各部院役吏的总称。有供事、儒士、经承三类。《清会典·吏部》:“部院衙门之吏,以役分名,有堂吏、门吏、都吏、书吏、知印火房、狱典之别,统名曰经承。”
官名,汉置,属中尉,掌领兵徼循京师,禁防盗贼。《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有两丞、候、司马、千人。”中尉司马,即中尉所属之司马。
官署名。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之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设满、汉监督各一人,由本部堂官委派所属司员带原品充任,每年一更代。掌收发支搭天棚等所用苇席、竿、绳等物。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掌收发支搭
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中层编制单位甲喇之副长官,即参领之副职。康熙三十四年(1695),以每甲喇只设参领一人不敷用而增设。协助参领处理旗务。雍正元年 (1723) 改为副参领,遂成定制。
官制用语。宋朝在常调次序以外注授差遣窠阙,称出常调。如知州军有劳绩,得高级官员举荐,可特升转运使、转运副使、转运判官或提点刑狱、开封府判官。宋制吏部在常调以外注授差遣,称为出常调。多为有劳绩,经其他官
官名。宋朝大宗正司置,以位高属尊者充任,为大宗正司最高长官。金朝为大宗正府长官,从一品,以皇族亲属一人充任,掌敦睦纠率宗属服从皇命。章宗泰和六年(1206)改为判大睦亲事。官名。金代设大宗正府,其长官
学校名。明洪武八年(1375)置,十五年改称中都国子监。详见“中都国子监”。
官名。宋朝教坊主管官,以内侍官兼任,掌宴乐阅习,以待宴享之用。官署名。掌教习音乐,以待宴享之用,与教坊同为音乐承应机构。
赐予大臣的特殊礼遇。即朝会的班次同于司徒等三公。《宋书·百官上》: “汉章帝建初三年(后78),始使车骑将军马防班同三司,班同三司自此始也。”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皮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东汉灵帝置,宦者,掌圃囿的种植和管理。参看“圃囿署”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