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制司
宋朝经制使司、经制发运使司、经制边防财用司简称。
宋朝经制使司、经制发运使司、经制边防财用司简称。
国民党政府时期设治局的主官见“设治局”。
官名。唐置,为盐院主官,掌卖盐。见《旧唐诗·食货志上》。
武官名。清末置巡洋长江舰队统制一人,掌统领舰队,以副都统充任,加正都统衔。
官名,意即国有当铺掌柜。金朝置,正八品,掌评典物之价,解典事务,流通泉货(流通货币)。佐官有副使一员,正九品。勾当官一员,攒典二人。见《金史·百官三》,参看“流泉务”条。
女官名。金设此官,正九品,掌宫内御服首饰等。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官署名。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纂定四政律例,审订章程合同,核议条陈及提议交议决议各项事件。置左、右参议各一人掌厅事,并设佥事二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小京官二人。
官名。金置,见“武器署”。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山师置,北周沿置。夏官府职方中大夫属官,下设山师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山师”。
官名。元置,为章佩监的主官,见“章佩监”。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