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制判官
见“经制使司”。
见“经制使司”。
陆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将,掌理军需事务。
即“丹杨丞”。
官名。西魏置,为大丞相府属官。《周书·王勇传》:“及太祖为丞相,引为帐内直荡都督。”
官名。金朝始置,为世袭军职。金太祖时于都统下置,统领猛安、谋克。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废罢。蒙古成吉思汗建国,封右、中、左三万户,分领属下军民。元朝建立后,于中枢及各路置万户府,以统兵多少分上、中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又作“会计司”,详“会计司”。
官库名。元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置,秩从五品。掌系腰偏束等带并绦环诸物,供奉御用,以备赐予。以提点三人为主官,下设大使、副使。
青色印带。两汉魏晋南北朝,凡秩比二千石以上、中二千石以下官吏,如诸卿、郡守、杂号将军、中郎将、校尉、都尉等,皆银印青绶。故用以代指官吏等级。《三国志·孙坚传》裴松之注引《英雄记》:“今此行也,要当斩一
官名。库大使之设始于元,主管官库。明代布政使司与顺天府有库大使、副使各一人,隶布政使者秩从九品。王圻《续文献通考》记其职为“守藏,凡县岁输及杂赋若诸赎金悉登籍。”清沿置,据《清史稿·职官三》记载,隶布
参见“住俸”。
官名,汉置,掌管地方军队,护卫京师,并掌京都右郊武事及治安纠察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