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设置,属内政部,因为国民党政府在当时尚无完全可靠的户籍统计,故特设此司,掌理全国户籍行政,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协助太子备身正都督统领太子备身五职等,负责东宫侍卫。六品。
满语官名。汉译为“侍卫处主事”。
明清吏部内部机构。明制有司务二人,从九品。清制有司务满、汉各一人,经承三人。掌收发外省衙门的文书。收到文书登记后,分交各司办理,并管理吏部任用吏员与杂役之事。厅下所属有承发科,额定设经承五人。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监狱事宜。
杂任职名。隋太医署有主药二人,唐于殿中省尚药局置十二人,太常寺太医署置八人,宗正寺陵台置四人,掌药物的刮削筛。
政区名。宋至道三年(公元997年)分全国为十五路:(1) 京东路,统府一、州十六,军四、监二,即:开封府,宋、兖、徐、曹、青、郓、密、齐、济、沂、登、莱、淄、濮、单、潍各州,广济、清平、淮阳、宣化各军
官名。明初光禄寺所属机构珍馐署之长官。额设一人,掌署事。后改称珍馐署署正。
官名。见“左右虎贲率上士”。
官名。清末度支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简任。掌佐理财政上一切重要事宜,经理本部各员进退升转及出入经费,兼管收发稽查处、译电所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