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三旗纳银庄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雍正元年(1723)设。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后改称“三旗庄头处”。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雍正元年(1723)设。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后改称“三旗庄头处”。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左监门府置,十六卫之一。不领府兵,置大将军 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四员,与右监门卫率亲近禁军,共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判入,职任颇重。有长史、录事参军事,兵曹
官名,西汉置,掌守兵营门禁。《汉书·周亚夫传》:“军门都尉曰:军中闻将军之令,不闻天子之诏。”武官名。汉置,为将军僚属,见《汉书·周亚夫传》。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设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官署中掌刑事判牍者称刑名,或刑席,也称刑名师爷。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杀伤斗殴窃盗等词讼。
官名。东汉献帝兴平(194—195)间曹操置,以曹洪为之,位在扬武中郎将下。一说曹操于建安(196—220)中置鹰扬将军,以曹洪任之。见《三国志·曹洪传》。武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帅兵征伐。《三国志
西夏诸王位之一。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以上。
官名。春秋晋置。掌祭祀山川神祗之官。《左传·昭公十七年》: “使祭史先用牲于雒。”官名。春秋时晋国设置,掌管祭祀之事。《左传·昭公十七年》:“晋荀吴帅师涉自棘津,使祭史先用性于雒。”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 文官非得其同意, 不得转任同等以下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令其休职:一、依惩戒法的规定交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长官,置一人。
官署名。北宋置,掌收储骨、革、筋、角、脂、硝等物,以供制造军器、鞍辔、毡毯,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三班使或内侍充任。初分三库,真宗景德三年(1006)并为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