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服
服饰名。又称为朝服。清代亦称补服,乃官服之一。国家举行殿廷仪式、庆典筵宴及衙署办公等场合穿用之。礼服有朝服与吉服之细微区别。包括袍服、褂服。皇帝之礼袍有朝袍、衮袍、龙袍; 礼褂有朝褂、龙褂等别。官员之礼袍乃是蟒袍,俗称花衣;礼褂乃是补褂,王、公、侯用蟒补,文职官用禽补、武职官用兽补。对礼服之冠、带、靴等服饰亦做了相应之规定。
服饰名。又称为朝服。清代亦称补服,乃官服之一。国家举行殿廷仪式、庆典筵宴及衙署办公等场合穿用之。礼服有朝服与吉服之细微区别。包括袍服、褂服。皇帝之礼袍有朝袍、衮袍、龙袍; 礼褂有朝褂、龙褂等别。官员之礼袍乃是蟒袍,俗称花衣;礼褂乃是补褂,王、公、侯用蟒补,文职官用禽补、武职官用兽补。对礼服之冠、带、靴等服饰亦做了相应之规定。
官名。麹氏高昌国主客部长官,职掌同尚书。参见“主客”③ 。
官制用语。代理、兼摄之意。汉朝指官吏未授正式官衔暂且代行职权,其位低于正式官职。亦指副职。如假候、军假司马。魏晋南北朝多见,举凡实职、加官皆可假授。北魏更有“假爵”之制。授于假职者,或为临时性,以提高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制造铜器。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小内史下大夫”的别称。
官名。北周置。《隋书·韦世康传》:“周武帝时,(韦艺) 数以军功,致位上仪同,赐爵修武县侯,邑八百户,授左旅下大夫。”正四命。官名。北周置,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韦世康传》:弟艺,“周武帝时,数
杂任职名。唐制,属中书省,员额一人。
男巫、女巫通称,即 “巫”。《后汉书·和帝阴皇后纪》李贤注: “巫师为蛊,故曰巫蛊。”唐朝太常寺太卜署置十五人。即巫,男巫女巫都称巫师。《后汉书·和帝阴皇后纪》:“十四年夏,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蠱道。”注
官名。① 国王师傅。相传殷朝已置,西周、春秋战国沿置。《礼记·文王世子》: “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记》曰: ‘虞、夏、商、周有师保。’”其后不设。西晋武帝复置为王国官,掌辅导诸王。后避
官名。西汉置,为主将之下的副将、小将。新莽时曾普赐诸郡卒正、连帅、大尹此号。东汉、三国时为杂号将军中地位较低者,仅高于裨将军。魏、晋、南朝宋皆八品 (一说魏为五品);梁武帝天监七年(508) 定为武职
官名。即太子詹事,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子詹事。参见“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