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司
即“督捕清吏司”。
即“督捕清吏司”。
官名统称。宋朝起居郎、起居舍人、左右司谏、左右正言等官统称。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参见“海军部经理处”。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击鼓奏钟镈。《周礼·春官》:“镈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掌金奏之鼓。凡祭祀,鼓其金奏之乐。飨食、宾射、亦始之”。官名。掌管击
见“河南府”。
监狱官名。清光绪庚子年(公元1900年)以后,改革官制,凡新旧监狱的主官一律称管狱官。
官名。 西周诸侯国置。 职掌不详。 见《永盂铭》。
官名。北齐、隋初置。参见“黄藏令”。
官署名,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明、清皆有此司,为礼部的第四司。《明史·职官一·礼部》:《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仪制、词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总领侍卫亲军。
武官名。明洪武中置羽林右卫,为上直亲军之一,永乐以后沿置,掌守卫皇城西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