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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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喇

    清朝八旗之组织单位,五“牛录”为一甲喇。又作“札兰”。“札兰”意为“队”。参见“牛录”、“甲喇额真”。

  • 两中尉

    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

  • 舍里八赤

    即“舍儿别赤”。

  • 营千总

    见“千总”②。

  • 上元县知县

    官名。明初建都南京,上元与江宁为二京县,永乐迁都以后,为陪都所辖的二县。各置知县一人,其下有县丞、主簿、典史各一人。

  • 海丞

    官名。西汉属少府,员一人,主海税。官员。汉朝设此官,掌管海税。《汉书·平帝纪》元始元年:“置少府海丞、果丞各一人。”注:“师古曰:海丞,主海税也。”

  • 罢免官职。《左传·襄公三十年》:“废其舆尉。”《周礼·春官 ·内史》: “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三曰废”。

  • 东宫直殿主帅

    东宫武官名。南朝梁置,掌东宫殿廷护卫。江子一之弟名子五者曾任此职。

  • 地方检察分厅

    官署名。清末设置,配置在地方审判分厅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规定地方检察分厅不设检察长,分厅职掌与其他官员的设置,均与地方检察厅相同。参见

  • 提刑转运司

    见“按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