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舶
宋朝监市舶务简称。
宋朝监市舶务简称。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仓部次官,位郎中下。
大理院内部事务机构。北洋政府置,属大理院书记厅,掌办本院总务,原分设文书、卷牍、统计、会计四科,旋改设文书、记录、会计三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 属儒学类科目。开元五年、六年(公元717、718年)诏举,郑少微等二人及第。
蒙古语,意为“符验”、“证件”,元朝泛指各种文符证件。
官署名。清末置, 见“管理前锋护军等营事务大臣处”。
郡散吏名。汉代置,无实际职掌,考见“议曹掾吏”。
官署名。明朝内府置。设掌印太监一员,佥书近侍、看时近侍无定员。掌观察气象,测候灾祥,并会同钦天监经管每年造历之事。官署名,为汉朝气象机关,属太史,掌候日月星气。其长官为丞,有待诏四十二人,十四人候星,
官名。北宋群牧司属官,以京朝官充任。参见“群牧司”。
官名。隋朝内史省属官,置八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583)加为从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减为四员,十二年改名内书舍人。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内史舍人,三年改中书舍人。参见“中书舍人”。
官署名。元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置上都应办所,延祐五年(公元1318年)改为饩廪司,属上都留守兼本路都总管府。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