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枪内臣
官名。明永乐(1403—1424)京军神机营十二司分置,各以宦官一人充任。监督操演火器。嘉靖(1522—1566)时罢。
官名。明永乐(1403—1424)京军神机营十二司分置,各以宦官一人充任。监督操演火器。嘉靖(1522—1566)时罢。
官名。北魏置,掌管采伐宫殿营造所需材木。《魏书·裴骏传》: “(孝文帝)迁都洛阳,以(裴)宣为采材副将。”
县纲纪吏名。隋置,见“州迎西曹”。
官名。明永乐元年(1403)置。见“吏曹清吏司”。
官名合称,汉魏边郡皆置,为塞曹正副长官,掌边塞事务,也奉命出使。《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遣塞曹掾史张政等因赍诏书、黄幢,拜假难升米为檄告喻之。”
“湖广等处行中书省”简称。
官名。明初詹事府所属左、右春坊长官。左、右春坊各一人,正五品。掌太子上奏请、下启笺及讲读之事。景泰(1450—1456)时因与内阁大学士名容易混淆,乃不复置。
官名。北周置,正三命。职掌不详,惟《周书·裴宽传》说:弟汉,“加成都上士”。
官名。清朝乐部和声署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十六人。为鼓手及乐工之长。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度支曹事务。《北齐书·崔劼传》:“(崔劼)迁并省度支尚书,俄授京省,寻转五兵尚书。”其职掌与“度支尚书”略同。
官名。清朝农民起义军捻军所设之职官。咸丰五年(1855),捻军各路结为联盟,改编为五色总旗,每旗之统帅即称“总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