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县
县的等级之一。指京之旁邑。唐制为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八等县的第二等;宋制为京、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二等。
县的等级之一。指京之旁邑。唐制为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八等县的第二等;宋制为京、畿、望、紧、上、中、下七等县的第二等。
官名,汉朝在西北地区设置的田官,掌农事。见《居延汉简》。
官名。明朝辽东煎盐提举司之长官。掌辽东食盐之生产、销售事。正七品。
官名。三国魏置,为齐王曹芳明元郭太后永宁宫三卿之一,掌太后宫禁卫,职比卫尉。孟观曾任此职。见《三国志·管宁传》。官名,三国魏置,掌永宁宫禁卫,为明元郭太后三卿之一,职比卫尉。见《三国志·魏书·后妃传·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九六“元祐二年三月条”记“戊辰,夏国进奉使祝能野乌裕实克等见于延和殿。”祝能为野乌裕实克等的官称。
官署合称。明洪武六年 (1373) 于礼部下置总部、祠部、膳部、主客四部,称礼部四属部。属部分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三人。十三年改每属部主事各一人。二十二年改总部为仪部。二十九年,改四属部为仪制
县分职吏名。唐置,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参见“司仓参军事”。
官僚属吏。《周礼·天官·大宰》: “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属,以举邦治。”郑玄注: “官属,谓六官其属各六十。”属吏、下属官吏。《周礼·天官·大宰》:“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属。”注:“官属,谓六官其属。
官名。北魏置。由宦者担任。《魏书·阉官传》:“(王质)幼下蚕室,颇解书学,为中曹吏、内典监,稍迁秘书中散。”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十一日公布的《公务员任用法》的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可任用为荐任公务员:一、经过高等考试及格或与高等考试相当的特种考试及格者; 二、现任或曾任荐任职
元代宿卫军在皇帝出行时扈从,称为扈从军。参见“宿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