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①隋初左监门府次官,置二员,正四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废。② 隋炀帝大业三年改左监门将军置,为左监门府长官,一员,正四品,分掌门禁守卫。唐初复为左监门府将军,后改为左监门卫将军。
官署名。清末学部总务司所属三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审查颁行教科书,收管本部所用参考图书,编录各科学艺报章。额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此外,亦可酌派本部他司人员或各学堂教员之熟悉科学者助
清朝捐纳方式之一。乃后期之加捐花样,咸同年间,初为鼓励加捐,实行多立班次,减折加捐之法。纳捐者多以饷粟交进,有成数不及定额之半者。其后另订加成新章,并令交进实银,因有此称。同治三年(1864)设银捐新
官署名。简称祠祭司郎中。明清礼部祠祭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祠部郎中设,一人。南京礼部祠祭清吏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七年增设满洲郎中一
官名。隋炀帝始置,员额四十八人,唐十二人,从八品下,掌出使推覆。其属官有评事史。宋初大理寺正、丞、评事都有定员,分掌断狱,后去正、丞、评事之名。统谓之详断官。明制左右寺评事各四人,掌刑
官署名。北齐太子门下坊置,有监、丞各二员。隋朝沿置。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监为郎,置二员; 丞二员,隶太子左春坊。掌东宫进膳、尝食,每夕更值于厨; 另有主食、典食等属。唐置,供应膳食的机关。其长
官名。北魏前期置,为尚书省祠曹长官,掌礼仪祭祀宗庙。《魏书·外戚传上》: “(常)喜,镇东大将军、祠曹尚书、带方公。”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二月二十日国民党政府公布《行政院组织法》,设立侨务委员会,为行政院各部会之一。次年四月改隶国民党中央党部,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八月仍隶属于行政院。掌理本国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燕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厨”。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职掌参见“畿伯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