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首
职役名。宋代有甲头,亦称甲首。明代里甲制度,一甲共十人,推一人为首,称为甲首。参见“里甲”。
职役名。宋代有甲头,亦称甲首。明代里甲制度,一甲共十人,推一人为首,称为甲首。参见“里甲”。
官署名。民国置,掌管地方治安工作。其类型有三:一是京师警察厅,掌管京城及郊区的地方警察行政事务,直属内务总长,设总监一人,掌管厅务;二是地方警察厅,设于各省会或商埠,管理该省该埠的警察行政事务,属于该
官名。金置,属国史院,员额一人,掌刊修《辽史》之事。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袁世凯任总统时设于总统府,掌承差遣办事。
原本为媵,后任其为臣。《史记·殷本纪》:“伊尹……为有莘氏媵臣……汤举任以国政。”注:“《列女传》曰:汤妃有莘氏之女。”《史记·秦本纪》:“缪公任好……四年,迎妇于于晋,晋太子申生姊也……晋献公灭虞、
官名。北宋太祖开宝九年(976)分作坊使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熙宁三年(1070)改东作坊使。
官署名。即太仆寺,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太仆寺。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太仆寺为司驭寺,以司驭寺正卿与司驭寺大夫为正副长官。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参见“
官名,汉置,掌养牛,其长官称令。《汉书·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中黄门田客持诏记……予(籍)武曰:取牛官令舍妇人新产儿。”
宋朝法令文书名。即长期适用的敕文汇编成册者。如《太平兴国编敕》、《咸平编敕》、《天圣编敕》。其中,除诏敕正文外,常附有看详、申明、指挥、赦书、德音等。与律并行,且有优先适用效力。
官类名。太平天国按照《周礼》“五人为伍, 五伍为两, 四两为卒,五卒为旅, 五旅为师, 五师为军”的制度编组,设有军帅、师帅、旅帅、卒长、两司马等官,军之上又有总制、监军,合称为军中正职官。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七月二十三日公布的《海军总司令公署编制令》,海军总司令(上、中将)于驻在地方设置海军总司令公署,直属海军部,管理所属各舰队及练营、鱼水雷营、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