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琫
官名。亦称“甲本”。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隶于戴琫,分掌各城典兵之事。设六品官二十四人。每人辖定琫五人。遇有缺出由定琫升补。
官名。亦称“甲本”。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隶于戴琫,分掌各城典兵之事。设六品官二十四人。每人辖定琫五人。遇有缺出由定琫升补。
官名。田曹长官。西晋末司马睿丞相府始置,东晋、南朝宋沿置。南朝宋七品。常为“田曹行参军”或“田曹参军事”省称。官名。唐高祖武德中王府官里有田曹参军(又称田曹参军事)一人,掌公廨、职田、戈猎。见《新唐书
官名。北齐置,见“食官署令丞”。
使职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置,以户部尚书李峘除都统淮南、江东、江西节度、宣慰、观察、处置等使,都统之号自此始,总诸道军事。德宗建中元年(780),以汴州节度使李勉充河南汴州、宋、滑、毫、河阳等道
指在地方各衙门办事之吏,相对于“京吏”而言。清制,外吏有四: 书吏、承差、典吏、攒典。地方官吏,与京吏相对而言。清代袁枚《小仓山房诗集·改官白下留别诸同年》:“生本粗才甘外吏,去犹忍泪为诸公。”此指地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仪局。员二人,从九品。唐朝为正八品,协助司籍、典籍掌管四部经籍,教授笔札之事。宋属尚书内省,员二人,正八品,职掌如故,金同唐、宋制,置二人。明朝置为宫中
吏名。金朝始置,掌诸仓、草场之钱粮帐目。岁收一万石以上之仓设二人,草场设二人。元朝沿置,凡与钱粮有关之仓、库、务中均设有,员额不等,任满后可转为司吏或典吏。明朝负责税务之衙署亦设有。清朝为地方吏员之一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九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汉朝议政制度,亦作庭辩。公卿百官奉皇帝之命会集朝廷,就施政方针或重大事件进行辩论。《汉书·窦婴传》: “上然之,赐婴食,曰‘东朝廷辩之。’”颜师古注引张晏曰: “会公卿大夫东朝,共理而分别之。”
官名。明初掌军事司法的职官。详见“都镇抚”。
周朝称宗室大臣。《国语·晋语四》:“故《诗》云: ‘惠于宗公,神罔时恫。,”韦昭注: “宗公,大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