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官
官署名。东汉始置,晋沿置,掌砖瓦瓷石之事。《通典·职官九·将作监·甄官署》:“后汉有前后中甄官令,属将作。晋有甄官署,掌砖瓦之事。宋、齐、北齐隋悉有之。大唐因之,掌管砖石瓷瓦。”
官署名。东汉始置,晋沿置,掌砖瓦瓷石之事。《通典·职官九·将作监·甄官署》:“后汉有前后中甄官令,属将作。晋有甄官署,掌砖瓦之事。宋、齐、北齐隋悉有之。大唐因之,掌管砖石瓷瓦。”
官名。明置,见“锦衣卫中所指挥使”。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改原京营提督总兵官而置,为京营总督。一人,以公、侯、伯等勋臣充任。隆庆(1567—1572)初罢,仍改置提督,四年复置,详见“戎政府”。武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公元15
即“固伦额驸”。
① 官名。殷朝始置。周朝沿置,地位在里君之下。掌营造的工官。《小屯南地甲骨》卷上第二五二五片“癸未卜,又囚百工。”《作册令方彝铭》: “明公朝至于成周,遂命舍三事命众卿事寮,众诸尹,众里君,众百工。”
官名。为武器署的主官,见“武器署”。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向山泽农家征收织布用的葛和苎麻。《周礼·地官》:“掌葛,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一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以时征絺绤之材于山农。凡葛征,征草贡之材于泽农,以当邦
金代以六事考课县令,即“辟举县令法”,见该条。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以参知政事王安石、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讲求财计之利病,革除宿弊,更立新法,以开财利之源。三年,并归中书。官署名。宋置,掌制定和颁布新法。《宋史·职官
武官名。宋置,为马兵一都的副统兵官,见“都”。
即“南京统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