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特奏名

特奏名

宋朝贡举名目之一。又称“恩科”。即举人年高而屡经省试或殿试落第者,许由礼部贡院另立名册奏上,参加附试。礼部贡院合格奏名举人,则称正奏名。太祖开宝三年 (970) ,命应试十五次以上终场举人,具名奏闻,特赐本科出身。真宗景德二年(1005) 殿试,特奏名进士科举人合格者,分赐本科及第、出身或同出身; 诸科举人赐同学究出身,授试衔官。


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宋制凡省试合格者,例由礼部列为名册上奏,以应殿试,而累经礼部试或殿试而落第者,根据参加考试的次数和应举者的年龄亦许礼部列出名册奏上,于殿试时附试之,称之为特奏名。而上述对于合格者的奏名,即称之为正奏名。咸平三(公元1000年)年殿试,正奏名的有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而特奏名者却有九百余人,其中有在后晋天福中参加过省试的。

猜你喜欢

  • 太子正员司马

    东宫武官名。南朝梁置,见“太子司马督”。

  • 麟趾殿学士

    官名。北周明帝即位后,立麟趾学,以在朝公卿以下有文学者为学士,称麟趾殿学士。初不限贵贱,后以于翼之议,定学士班次。亦有以他官参麟趾殿学士者,掌著述,刊校经史。官名。北周明帝好学,博览群书,集公卿以下有

  • 弘义宫使

    官名。辽朝弘义宫长官。总领弘义宫军民事务。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 委任职公务员铨叙委托审查委员会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二月二十一日考试院公布《各省委任职公务员铨叙委托审查办法》,规定“铨叙部在各省铨叙分机关未成立前,得将委任职公务员之任用,考绩及登记

  • 旗鼓拽刺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旗鼓拽刺,掌旗鼓之事。设详稳等职。

  • 知政事

    官名。唐朝宰相职衔名义。《新唐书·高祖纪》: 武德元年(618)六月“赵国公世民为尚书令,裴寂为尚书右仆射,知政事,刘文静为纳言,隋民部尚书萧瑀、丞相府司录参军窦威为内史令。”罢此衔者即罢宰相之职,《

  • 翊麾校尉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七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置,为武散官,从七品上。见《宋史·职官九·武散官》。

  • 道会司道会

    官名。明清地方各县道会司之长官。详“道会”。

  • 子将

    官名。①唐朝横河、高阳、唐兴、恒阳、北平等五军,每军一万人,分三番教习,每一千人置子将一员,以果毅都尉充任。②唐末魏博节度使乐彦祯子从训,于牙兵外另聚亡命五百人,号子将,激起牙兵变乱。官名。唐制,每军

  • 州军府舍人

    官名。南朝置。《宋书·百官志》记公府有“主簿、祭酒、舍人,主閤内事。”《南齐书·百官志》亦记诸公督府佐史有主簿、舍人。大概诸公出镇地方时军府置此职,较小军府则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