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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法院

民国时,因特殊情形在特定区域所设的法院,如当时上海的特区法院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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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兼充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亦是减省官员方式之一。如经筵讲官,起居注官,武英殿、国史馆及修书各馆官员,皆无额设,各由翰、詹、坊、局官员以本职兼充; 翰林院掌院学士,本系专官,例由大学士,尚书

  • 胞人丞

    官名。秦置,属少府。入汉因之,为胞人长副贰,掌屠宰之事。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胞人长之副,佐长掌宰割者。胞,通庖。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

  • 立法院军事委员会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军事方面的法律案。

  • 都大堤举茶马

    见“都大提举茶马司”。

  • 延康殿学士

    官名。宋徽宗政和四年(1114),政端明殿学士置,正三品。南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复旧名。官名。见端明殿学士。

  • 亲王祗应司

    亲王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 左武威将军

    官名。即左骁卫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左骁卫将军。

  • 州军府城局参军

    官名。南北朝均置,职主城防。南朝宋江州彭城王大将军府有城局参军,见《宋书自序》;南齐都督会稽五郡、会稽太守、大司马府有此职,见《南齐书·王敬则传》;梁江州建安王伟镇南府有此职,见《梁书·文学·吴均传》

  • 童子奉车郎

    侍从官名。授未成年者。《梁书·文学·岑之敬传》: 年十六,策试擢为高第,“乃除童子奉车郎。”

  • 太子右虞候

    官署名。隋朝始置,有开府一员,掌斥候伺非; 又有长史、司马及功仓兵骑诸曹参军事,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员、行参军三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开府为率,并置副率。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太子右清道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