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留守司
即“南京留守司”。
即“南京留守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八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唐朝太子内官,置六员,正四品,位次良娣。
选举制度。意为通晓经学。始见于汉,自武帝尊崇儒术后,颇盛。无常制。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后85)始令郡国举通晓经学者,凡十万以上举五人,十万以下举三人。后附以年龄规定,如质帝本初元年(146)定年五十以上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改领军置。与中护军皆典禁兵,属丞相府(一说献帝延康元年(220) 始置。)三国魏时又置领军将军,职掌同,以资格较深者任之。为禁卫军最高统领,有营兵,主五校、中
官名。汉朝以尚书掌主客曹政务,十六国后秦、西秦及北魏定为官名,置为尚书省主客曹长官。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后罢。官名,即主客曹尚书。东汉分客曹为南主客曹和北主客曹,曹中政务由尚书掌管。主
国立学校名。隋朝国子寺置,设博士二员、助教二员,教授书法,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复置,隶国子监,置博士二员、助教一员,掌教八品以下及庶人子为生者,以石经、《说文》、《字林
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亦称制义、制艺、时艺、时文、八比文,因题目出于四书,故又称四书文。其体源于宋元的经义, 明成化以后, 渐成定制,规定有固定的程式,文中分破题、承题、起讲、提比, 虚比、中比、后比、
文书名。皇帝亲笔所撰。北朝始有此名。《北史·元勰传》: “帝令勰为露布,辞曰: 臣闻露布者,露之耳目,以臣才小,岂足大用。帝曰‘汝亦为才达,但可为之。’及就,尤类帝文,有见者,咸谓御笔。”北宋徽宗政和
官署名。清末学部实业司所属二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农业学堂、工业学堂、商业学堂、实业教员讲习所、实业补习普通学堂、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教课规程,设备规则等一切事务。置员外
即行为不正的官吏。《汉书·公孙弘传》:“先世之吏正,故其民笃;今世之吏邪,故其民薄。政弊而不行,令倦而不听。夫使邪吏行弊政,用倦令治薄民,民不可得而化。此治之所以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