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谒者
官名。汉朝置,隶光禄勋属官谒者仆射。秩比三百石。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向。凡谒者,初为灌谒者,满岁即为给事谒者。
官名,东汉置,又称灌谒者郎中,属光禄勋,俸比三百石,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并掌吊将、大夫以下之丧。初为灌谒者,满岁为给事谒者。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谒者仆射》。
官名。汉朝置,隶光禄勋属官谒者仆射。秩比三百石。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向。凡谒者,初为灌谒者,满岁即为给事谒者。
官名,东汉置,又称灌谒者郎中,属光禄勋,俸比三百石,掌宾赞受事,及上章报问,并掌吊将、大夫以下之丧。初为灌谒者,满岁为给事谒者。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谒者仆射》。
官署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分飞龙院为左、右,以小马坊为之,掌马牧之事。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孝文帝太和十五年)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春秋时诸侯后宫女官。多由卿大夫的妻子担任。佐助诸侯国君夫人掌妇事礼法。《礼记·祭祀》: “及迎牲,君执纼,卿大夫从,士执刍,宗妇执盎从夫人。”
官署名。北宋于汴河上置上、下二锁,掌征收汴河中舟船通行税。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太府寺。
官名。清置,亲王府四人,郡王府三人,秩正六品。掌王府文移及遣委之事。
春秋晋国公卿的食禄。《国语·晋语四》: “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
官名,属食官令、长,掌先帝陵祭祀之食品。见《后汉书·百官志二》。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副都御史”。
官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置阑遗所,属宣徽院,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改为监,延祐七年(公元1320年)定秩为正四品。掌收遗失无主认领的人口、奴婢、牲畜与钱物。设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少监、
官名。西汉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均置,员各一人,有丞。东汉省。官名,秦汉置,凡出铁多的郡县,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置令、长及丞,秩次如县、道。掌铸造。见《后汉书·百官志五·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