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丁军
元制,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称为渐丁军。参见“牌头(1)”。
元制,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称为渐丁军。参见“牌头(1)”。
官名。清朝各省铸钱局主官之统称。掌理各直省鼓铸事宜。直省设局者十六处,除宝苏局、宝浙局设官二人外,其余皆设一人管理,分别由布政使于所属官员中派委。
指用谷物买官、拜爵、赎罪的一种制度。亦称纳粟、输粟。秦始皇时已有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之制。入汉因之。文帝时规定,入六百石爵上造,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武帝时广开鬻官之路,桑弘羊请得入粟补官,或
服饰名。亦称一眼花翎。清朝官员所戴花翎之一。即孔雀羽尾端为一眼者。依例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护军各统领、参领、前锋侍卫,诸王府长史,散骑郎,二等护卫,均可戴用。
官署名,简称行台省。隋文帝初于诸道设置,有河北道、河南道、西南道、山南道、淮南道等行台尚书省,设尚书令、仆射各一员为长贰; 兵部尚书一员兼吏部、礼部,度支尚书一员兼都官、工部;丞一员,左、右任置; 都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一说同“大仆”,掌宫中之事。《左传·成公六年》:“韩献子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杜预注:“兼大仆。”孔颖达疏:“沈氏云:‘大仆职云,王视燕朝则正位,掌摈相。郑注云:燕朝,朝于路寝之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属左祗候郎君班详稳司。掌宫帐禁卫、随行扈从。
隋朝以戎号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为散实官;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其开府仪同三司改升从一品,位次王公。
官名。南北朝置,是戍的副主将,协助戍主管理军政等事务。北魏肃宗孝昌三年(527),曾因政权统治不稳固,诏留戍副质子于京师。唐朝唯上戍设此职,中、下戍不设。北齐定为从八品。北周为二命,隋朝上戍副为正八品
官名。相传少皞时即置,掌工匠营造。《左传》昭公十七年: “五雉为五工匠,称器用,正度量。”春秋鲁、宋、齐、楚等国均置。鲁、宋为司马属官,掌车服。齐、楚掌百工。明朝王府长史司下工匠所亦置,员一人,正八品
参录、分录尚书事之意。《宋书·百官上》:“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崧、陆晔各录六条事。’然则似有二十四录,若止有十二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何所司乎?若导总录,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