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主
官名。东晋、南朝置。在建康城西的石头津和城东的方山津各置一人,下设贼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检核禁物及亡叛者。荻、炭、鱼、薪之类过津,并十分税一以入官。东路无禁货,故方山津检察较简。
官名。隋设此官,负责在关卡渡口检察商旅禁物及逃亡背叛者。《隋书·食货志》:“都西有石头津,东有方山津,各置津主一人,贼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检察禁物及亡叛者。”
官名。东晋、南朝置。在建康城西的石头津和城东的方山津各置一人,下设贼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检核禁物及亡叛者。荻、炭、鱼、薪之类过津,并十分税一以入官。东路无禁货,故方山津检察较简。
官名。隋设此官,负责在关卡渡口检察商旅禁物及逃亡背叛者。《隋书·食货志》:“都西有石头津,东有方山津,各置津主一人,贼曹一人,直水五人,以检察禁物及亡叛者。”
①汉朝郡县分曹治事,其亲近诸曹常冠以门下二字,如门下督盗贼、门下贼曹等。②魏晋南北朝时常为门下三省即散骑省 (集书省)、侍中省、西省之代称,自南朝梁及北魏孝文帝改制后专指门下省。参见“门下省”。③南齐
官名。宋少府监所属有南郊祭器库,置监官二人,掌收藏郊祀祭器。
官名。即光禄卿,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光禄卿。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转官的一种限制。即各类官员和吏人逐级升转达到的最高官阶。如文臣至中大夫,须候职至侍从,方许依《格》法转太中大夫; 执政至金紫光禄大夫,必待拜相,方许转行特进; 武臣至武功大夫,有军功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枪炮。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员三人,为临安府尹募职。九年废。
吏名。宋朝置,分前行、后行,分掌京城、州县衙门及内外仓库场务的各种事务,位在押司之下、贴司上。吏员名。宋置,亦称守分。吏部主客司有手分;兵部原于私名下置守阙习学,后罢守阙习学,亦置手分。手分分前行后行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钟鼓司”,继改“礼仪监”、“礼仪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掌仪司”。掌内廷礼乐及太监之品级、升调诸事。每届纂修玉牒之年,将未入黄册之皇子、皇孙、公主等开单送
官名。隋朝行台省食货监次官,置一员,视从八品。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京官称分衙门学习行走,外官称发省差委试用,统称分发。如新进士等分部学习行走或以知县分发差委者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