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称注销。如笔帖式京察一等,记名以理事、同知、通判用者,再遇京察,若列入二、三等,即将记名注销。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所余记录,皆即注销。又,某项事情办结,按规定行文声明,亦称注销。如刑部现审寻常案件,按期结案者,叫做依限注销。如迟延未完者,称为注销违限。得照例议处。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称注销。如笔帖式京察一等,记名以理事、同知、通判用者,再遇京察,若列入二、三等,即将记名注销。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所余记录,皆即注销。又,某项事情办结,按规定行文声明,亦称注销。如刑部现审寻常案件,按期结案者,叫做依限注销。如迟延未完者,称为注销违限。得照例议处。
宋朝左右街司省称。
官名。明清督理河道之最高长官。掌治南北各河疏浚堤防之事。明永乐九年(1411),遣尚书治河,此后间遣侍郎、都御史。成化(1465—1487)后始称总督河道。嘉靖二十年(1541),以都御史加工部职衔,
金代教坊所属掌音乐的官,见“教坊”。
官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南枢密院官员,在同知南枢密院事下。官名,辽朝置,佐南院枢密使掌文铨部族丁赋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属之。见《辽史·百官志》。
“侍卫亲军步军副都指挥使”简称。
官名。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额设四人。详见“奏事处”。
官名。西汉置。掌皇太后宫中事务,秩中二千石。景帝中六年(前144)更名长信少府。官名。《汉书·百官公卿表》:“长信詹事,掌皇太后宫,景帝中六年更名长信少府,平帝元始四年更名长乐少府。”注:“张晏曰:以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八品下。元沿置,升秩为从七品。
金代镇防军之一。于河南、陕西与南宋、西夏毗邻地区编练百姓组成,以居守边界。
官名。秦以来有谏议大夫。唐德宗贞元四年 (788) ,分置左、右,各四员。右隶中书省,掌侍从赞相、规谏讽谕。宪宗元和元年 (806)罢左、右之号,武宗会昌二年(842)复分左、右。初为正五品上,后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