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拟
官制用语。唐、宋时期,吏部选官,先将获选者姓名履历注于册书,再经考询而拟授其官,称为注拟。
官制用语。唐、宋时期,吏部选官,先将获选者姓名履历注于册书,再经考询而拟授其官,称为注拟。
官名,俸六百石,掌公主家钱财库藏。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注。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分者有直隶之良乡、通州等十二州、县,河南之祥符、郑州等十一州、县,山东之德州、东平等十一州、县,江南之山阳、邳州等十三州、县之佐贰、首领官。虽属腹俸,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俱三年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主侦察敌情的军吏。《国语·晋语七》: “知张老之智而不诈也,使为元候。”武官名。春秋时晋国中军候奄的别称。《国语·晋语七》:“(公)知张老之智而诈也,使为元候。”参见“候奄”。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改司辰师置,员十九人,正九品下,掌漏刻之事。肃宗乾元元年(758)加号五官司辰,员十五人,正九品上,为司天台属官。宋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辽朝为司天监属官。金朝置司辰郎,
汉朝官府分曹处理政事,因称官吏在官署治事为坐曹。
官名。南朝宋置,主盗贼事。《宋书·南夷林邑传》记檀和之为龙骥将军、交州刺史,有前部贼曹参军;同书《傅弘之传》记弘之为太尉府行参军,署后部贼曹。是南朝宋时大小军府均置贼曹,且有前后部的分别。
官名。清末典礼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奏任。承掌院、副掌院之命总核本署事务。
官制用语。又称干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京朝官不由吏部注授差遣,而由朝廷直接除授差遣,称为参堂,或称堂阙。
参见“詹事丞”。
州分职吏名。北魏置,《魏书·赵郡王传》记元谧出为岐州刺史,“肃宗初,台使元延到其界,以驿逻无兵,摄帅检覆。队主高保颐列言,所有之兵王皆私役。”《八琼室金石补正》十七有《逻队主和道恭题字》,陆氏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