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侍郎
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副长官,见“法部”。
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副长官,见“法部”。
官名。见《汉书·外戚赵皇后传》,所掌不详。
明清科举考试中的初级考试,即“童生试”,参见该条。
勋官号。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改上开府仪同三司置,八转勋官,比正四品。宋朝置为第五阶勋官,秩正四品。金朝为第五阶勋官,正四品。元朝为第五阶勋官,正三品,只用于封赠。明朝置为第五阶武勋,正三品,再考
官名。清末外务部之职官。光绪二十七年(1901)设。四人。俱奏补。佐参议审议法令。
官名。南朝梁置,属丹杨尹。虞荔曾任此职。见《陈书·虞荔传》。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置,掌造木器。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所掌与“京东检察司使”同,详该条。
授官制度。明朝文武官吏初授散阶后,历考得授本品中更高一阶散官。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均置有升授之阶。
官署名。元置,属徽政院,秩从五品,掌修合药饵,以济贫民。设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
官名。西晋怀帝永嘉元年(307)汲桑置,以石勒任之。参见“牙门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