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法司令史

法司令史

吏名。宋朝谏院置。

猜你喜欢

  • 阳武将军

    官名。三国吴置。《三国志·钟离牧传》:“(钟离牧)迁公安督、阳武将军,封都乡侯。”

  • 左右羽林四十指挥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长兴三年(公元932年)三月敕:“卫军神威、或及魏府广捷以下指挥,宜改为左右羽林,置四十指挥,每十指挥立为一军,每一军置都指挥使一人,兼分左右厢。”

  • 督捕司

    即“督捕清吏司”。

  • 亭吏

    吏名,旧名负弩,后称亭长,或谓亭父,掌乡亭、都亭、县亭的书信邮递及捕盗贼等。后代废亭置驿,亭吏遂改称驿吏。《后汉书·百官志五》:“亭有亭长,以禁盗贼。”注:“《风俗通》曰:亭吏旧名负弩,改为长,或谓亭

  • 制置条例司

    即“制置三司条例司”。

  • 内阁承宣厅厅长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掌机要文件,管理本厅事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 廷吏

    朝廷大吏。《韩非子·八奸》: “大臣廷吏,人主之所与度计也。”

  • 选部给事中

    官名。北魏前期置。内廷派驻尚书省选部曹监察政务并佐理曹务的官员。《魏书·杨播传》: “(杨懿)征为选部给事中,有公平之誉。”参见“选部”、“给事中”。

  • 头下州军

    即“头下军州”。辽代契丹贵族所属的私人州县。亦称头下军州,“头下”又作“投下”。辽代对外作战,诸王、外戚大臣和诸部可以私军从征,所获俘虏,即归诸王、外戚大臣和诸部所有,加以私奴,建立头下州军。由朝廷赐

  • 军械长

    海军相当官。北洋政府海军总司令处设置,掌军械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