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河道总督
官名。清朝督理河东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七年(1729)改原副总河设,一人。驻济宁。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掌理黄河南下,汶水分流,运河蓄泄及支河湖港疏浚、堤防之事。九年(1731)设东河副总河一人佐之。十二年,移驻兖州。乾隆二年(1737)省副总河,其后省设不定。光绪二十八年(1902)裁。从此河务无专官。
官名。清朝督理河东河道之最高长官。雍正七年(1729)改原副总河设,一人。驻济宁。总督河南、山东河道,掌理黄河南下,汶水分流,运河蓄泄及支河湖港疏浚、堤防之事。九年(1731)设东河副总河一人佐之。十二年,移驻兖州。乾隆二年(1737)省副总河,其后省设不定。光绪二十八年(1902)裁。从此河务无专官。
官名。三国魏置。掌诸军兵田,职与典农中郎将相通。六品,二千石。隶大司农。西晋省。官名,三国魏置,掌诸军兵田(屯田、军垦),二千石,六品。
官名。三国蜀置。管理盐铁之政,属盐府校尉。见《三国志·吕义传》。官名,三国蜀置,掌盐铁之政,为盐府校尉属官。《三国志·蜀书·吕乂传》:“先主定益州,置盐府校尉,较盐铁之利,后校尉王连请乂及南阳杜祺、南
①周朝一军主帅别称。《周礼·夏官·序官》:“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② 官名。统兵武职。(1) 北魏置。《魏书·周观传》: “初为三郎,迁军将。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综合全国岁入岁出款目,编列预算决算表式,汇纂各部各省财政统计,核定各项特别经费特别报销,核算赔还洋款诸事项。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
官名。明朝宦官司礼监置,无定员。地位低于掌印、秉笔太监。参与批红。宦官职名。明置,属司礼监,见该条。
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亦称制义、制艺、时艺、时文、八比文,因题目出于四书,故又称四书文。其体源于宋元的经义, 明成化以后, 渐成定制,规定有固定的程式,文中分破题、承题、起讲、提比, 虚比、中比、后比、
官名。西晋置,掌宿卫禁军,有时亦奉遣宣传诏命。十六国前凉亦置,位在中坚将军之上。
官署名。北齐置,属门下省。掌知朱华阁内诸事,主宣传以下至白衣斋子诸职。以领左右二员为长官,下设左右直长四员以佐之。
满语。汉译为“族长”。
州门下吏名。南朝“宋宁州太守爨龙颜碑阴》有此职,位次西曹、户曹、记室之下。北齐诸州亦置,见《隋书·百官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