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长
官名。民国初于各省置都督,统辖一省军民之事。后来实行军民分治,都督专管军务,另置民政长管理民政。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
官名。北洋政府置,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各省行政长官名称尚未划一,临时政府北迁后,由北洋政府任命者,称民政长,次年一月颁布《画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始统一称民政长,其官署统一称“省行政公署”。民政长总理全省政务,由中央任命,其具体职掌《划一令》中未作规定。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改称巡按使。
官名。民国初于各省置都督,统辖一省军民之事。后来实行军民分治,都督专管军务,另置民政长管理民政。民国二年改称巡按使。
官名。北洋政府置,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各省行政长官名称尚未划一,临时政府北迁后,由北洋政府任命者,称民政长,次年一月颁布《画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始统一称民政长,其官署统一称“省行政公署”。民政长总理全省政务,由中央任命,其具体职掌《划一令》中未作规定。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五月,改称巡按使。
武官名。北周置,正职为上士,副职为倅长中士。参见“六率”。
见“日历所”。
官名。北周静帝大象元年 (579)置。东京地官府司门司长官,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职掌略同“司门下大夫”。官名。北周置,为东京六府官属,秩正四命。任此职者见《北史·序传》:李信则,“入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刺绣,以男工担任。
官名。南宋孝宗淳熙三年 (1176) 置,为太史局伎术官阶官。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官名。唐京师长安和东都洛阳诸园苑均按其方位设苑园监,又有苑四面监; 显庆二年(公元675年)改青城宫监为东都苑北面监,明德宫监为东都苑南面监,洛阳宫农圃监为东都苑东面监,仓货监为东都苑西面监,均隶司农
汉朝宫名,哀帝祖母皇太太后居之,置少府、太仆,秩皆中二千石。见《汉书·外戚传下·孝元傅昭仪》,参见“永信少府”条。
讨袁护国运动时两广护国军的指挥机关。民国五年(公元1915年)五月一日护国军在广东肇庆成立,统率广东广西两省军队,管理一切军务,兼筹政务与财政。都司令部设参谋部,有都参谋一人,协助都司令掌管军政与军令
清朝盐运使之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