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民政部

民政部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系管理全国公安、内务、民政之总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巡警部设。并入户部疆理、保息、赈救,礼部仪制、风教、方术,工部营缮和吏部所掌文职官员户籍等事宜。职掌全国巡警,统属考核直省民政等官,辖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分设承政、参仪二厅,民治、警政、疆理、营缮、卫生五司。置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宣统三年 (1911),改尚书为大臣,侍郎为副大臣。


官署名,清朝置,掌主版籍,整饬风教,绥靖黎物,以奠邦治,编审户口,保息乡政,巡察禁令等。其官有民政大臣、副大臣、左右丞、左右参议各一人。丞政厅员外郎、主事、小京官各四人。参议厅参事二人。民治、警政、疆里、营缮、卫生五司,郎中八人,员外郎十六人,主事十八人。习艺所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五品警官五人,六七品警官各九人,八九品医官各一人。六七品医官各一人。八品录事二十人。九品录事三十二人。见《清史稿·职官六》。

猜你喜欢

  • 公主家直吏

    官名,为公主家的值班小官。直,通值。见《汉官》或《后汉书·百官三·宗正》“诸公主……”注。

  • 北平部员外郎

    官名。明初户部北平部、刑部北平部均置,各一人,从五品,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参见“北平部”。

  • 县公

    ①官名。春秋楚置,掌一县之政令。《左传·昭公十一年》: “楚子城陈、蔡,不羹。使弃疾为蔡公。”《宋朝会要》: “周衰,六国置县邑,其长”“楚曰公曰尹”。一说为爵名,即楚县大夫之僭称。《左传·宣公十一年

  • 门吏

    ①春秋战国时闾里司门小吏。《墨子·号令》: “门有吏,主者 (诸) 门里管闲。”②战国及其后位尊者所设司门小吏。掌通报、登录往来宾客。《战国策·楚策四》: “(春申君)召门吏为汗先生著客籍,五日一见。

  • 行尚书省

    官署名。金朝尚书省大臣出镇地方时,临时设置,掌一方军政。元朝建国前于燕京设置。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改行中书省置,为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有固定治所、辖境。寻复旧。武宗至大二年(1309)又改,寻又

  • 骨鲠之臣

    耿直、敢于直言强谏的大臣。《三国志·魏书·蒋济传》:“夫骨鲠之臣,人主之所仗也。”

  • 结衔

    宋朝官员的各类官衔,如寄禄官、散阶、差遣、封爵、食邑、勋、服色、功臣号及加职等,按一定顺序排列,称结衔。北宋前期,差遣多系于寄禄官前,带职学士也如是,唯宰相兼昭文馆、集贤殿大学士者,以及待制、修撰,则

  • 谒者台

    官署名。东汉置,设谒者仆射为长官,常侍谒者五员、谒者三十员,掌朝会典礼,遣使传宣诏命、巡视监察。名义上隶光禄勋,实际直达皇帝,时号外台,与尚书、御史合称三台,共掌朝政。三国沿置。晋省并入御史台。南北朝

  • 议政王

    见“议政王大臣会议”。

  • 开元礼举

    唐德宗贞元二年(786) 以诸色举人中有能习《开元礼》者,同一经之例,选人不限选数许习,但问大义一百条,试策三道。全通者超资与官; 义通七十条,试策通两道以上者,放及第; 散官能通者亦依正官例。九年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