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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民事事项;二、非诉讼事件;三、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四、公证事项;五、户籍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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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乘黄署令丞

    官名。乘黄为良马之名。北齐太仆寺有乘黄署,置令及丞,掌诸辇辂。隋唐沿置。唐制乘黄署令一人掌皇帝车辂及驯驭之法。副职有丞一人,属官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事八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史十四人,掌固十四人。

  • 元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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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奏片

    文书名。清朝军机处使用的简便上行文。军机大臣在遵旨办理日常政务时,随时有事向皇帝请示或报告即用。不具衔名,开首即陈述事项,末以“谨奏”作结。在清官文书中别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