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头
官名。北宋内侍省置,为宦官阶官,叙迁转内西头供奉官。神宗时定为正九品,哲宗时改从九品。徽宗政和二年(112),改为右侍禁。
官名。北宋内侍省置,为宦官阶官,叙迁转内西头供奉官。神宗时定为正九品,哲宗时改从九品。徽宗政和二年(112),改为右侍禁。
官署名。民国置,直属国民政府,掌管全国军队及其所辖学校的教育,以及国民的军事教育等。其长官为训练总监(一人),副总监 (二人)。其所属有总务厅、步兵、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五监,及国民军事教育,军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初见于太宗时,统辖西南路兵马。
官名,秦末楚汉相争时有此官,行军止宿时负责保卫。《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柏至靖侯许盎,以骈邻从起昌邑,以说卫入汉,以中尉击(项)籍,侯。千户。”注:“师古曰:说,读税;卫,谓军行初舍止之时主为卫
文书名。下行文。始用于汉朝。凡官长告诫僚属,尊长告谕子孙均称敕。南北朝以后,则成为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唐、宋之时,君主指示及诫励臣工或晓谕军民时,有敕旨、敕牒、敕书之类。明朝之敕由殿阁大学士起草进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每乡设一人,掌本乡事务,下设乡正上士、乡正中士以佐其职。领州长上士、州长中士等官属。正四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见“宝章阁”。
官名。宋仁宗嘉祐三年(1058)置,员一人,以朝官以上充任,为都水监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官名。宋初置,为都水监的副主官。见“都水监”。
官署名。清末典礼院所属机构之一。宣统三年 (1911) 设。掌校阅祭告祝文,缮写祝版、神牌,典守院印,并本院补官考绩、经费、庶务诸事。置厅长一人,并佥事、录事、谋正、典簿等。清末典礼院内部机构。掌理本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官,属客省。掌接待四方使者礼仪事。置礼宾使等职。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祭祀诸神的烹宰及行礼等事务,属太常寺。以太宰署令为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