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任
官制用语。宋朝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凡不别带其他阶官者称正任,别带其他阶官者称遥郡。正任可享受其待遇,遥郡则否。
(1) 宋初以观察使、防御史、团练使、刺史为武官虚衔, 无实际职掌。凡不带阶官者称为正任,带阶官者称为遥任。正任可以参预朝谒与御宴,遥任则无此待遇。遥任的地位低于正任,其品阶依所带阶官而定。(2) 政和武阶官之制,以太尉(正二品)、节度使(从二品)、节度观察留后(正四品)、观察使(正五品)、防御史(从五品)、团练使(从五品)刺史(从五品)通称正任。
官制用语。宋朝观察使、防御使、团练使、刺史,凡不别带其他阶官者称正任,别带其他阶官者称遥郡。正任可享受其待遇,遥郡则否。
(1) 宋初以观察使、防御史、团练使、刺史为武官虚衔, 无实际职掌。凡不带阶官者称为正任,带阶官者称为遥任。正任可以参预朝谒与御宴,遥任则无此待遇。遥任的地位低于正任,其品阶依所带阶官而定。(2) 政和武阶官之制,以太尉(正二品)、节度使(从二品)、节度观察留后(正四品)、观察使(正五品)、防御史(从五品)、团练使(从五品)刺史(从五品)通称正任。
残害百姓,毁坏国家的官吏。《汉书·谷永传》:“秦居平土,一夫大呼而海内崩析者,刑罚深酷,吏行残贼也。夫违天害德,为上取怨于下,莫甚乎残贼之吏。诚放退残贼酷暴之吏,锢废勿用……虽有唐尧之大灾,民无离上之
官名。清朝工部所属木仓之主官。掌仓事。顺治(1644—1661)初设,一人,以满司官充任。康熙六十年(1721)改设满、汉司官各一人,每年一更代。后改为二年一更代。官名,清置。清代各省每年都要运木材到
唐代府兵番上制度废弛以后一种代替府兵番上的募兵。参见“十六卫”。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户部右曹置,掌常平、农田水利及义仓赈济,户绝田产,居养鳏寡孤独之事。由右曹侍郎领之。
官名。隋朝诸州掌祆教事务官,雍州视从七品,诸州二百户以上所置视从九品。
魏晋南北朝时山胡、羌等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晋书·刘曜载记》: “先是,上郡氏、羌十余万落保崄不降,酋大虚除权渠自号秦王。”
晋代监察官吏的八种规定。泰始四年(公元268年)武帝颁布《察长吏八条》,其具体内容据《晋书·武帝纪》记载,分为“能否十条”和“长吏八察,”能否十条为:“田畴辟,生业修,礼教设,禁令行,则长吏之能也;人
吏名。三国魏置。陈留王咸熙元年(264),相国司马昭奏复五等爵,为诸公置车前司马十人,诸侯置八人,诸伯置六人,诸子置四人,诸男置二人。见《太平御览》卷一九九《封建部二》。
官名。尚书省二千石曹长官通称。三国魏始置,资浅者亦称郎中,资深者可转侍郎。秩四百石,六品。西晋沿置,东晋康帝、穆帝以后罢。北魏复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郎为从五品中,郎中五品上; 二十三年皆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掌功赋之政令,凡年龄自十八至六十四者,皆须纳赋。下设司赋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