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枢密院编修司

枢密院编修司

官署名。宋朝枢密院置,随事置编修官,或以枢密院官兼充。神宗熙宁三年(1070)编修《经武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哲宗绍圣四年(1097)编修刑部、军马司事。徽宗政和七年(1117)编修《北边条例》。南宋宁宗嘉定七年(1214)编修《中兴经武要略》,又另置详复官。


官署名。宋置,属枢密院。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编修《武经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绍圣四年(公元1097年)编修刑部、军马司事。编修官均随事设置,无固定员额;或以枢密院官兼任。政和七年(公元1117年)编修《北边条例》,又另置详复官。

猜你喜欢

  • 驯象所

    官署名。清朝銮仪卫所属六所之一。顺治十一年(1654)设。掌饲养仪象及保留乐器。置掌印冠军使、掌所事云麾使等官。下设东、西二司,分掌所事。

  • 捐贡

    明朝由捐纳而取得贡生资格者用此称。清朝称例贡。

  • 官师

    ① 负责某一职司官吏之长。《韩非子·内储说上》: “宋崇门之巷人服表,而毁其瘠,上以为慈爱于亲,举以为官师。”② 中士、下士等低级官吏的统称《礼记·祭法》: “适士二庙,官师一庙。”郑玄注: “适士,

  • 视祲中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太卜下大夫属官,掌观测太阳及其云气的变化,以辨吉凶,下设视祲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 从吉

    宋朝官员守丧制度。即父母或尊亲属亡故后,遗属守丧,至大祥 (满二十五月) 毕,禫服 (满二十七月) 终了一月后改服吉服,称“从吉”。从吉后,方可朝见或参选。

  • 开封右司录事

    见“开封左司录事”。

  • 东仓丞

    官名。东晋、南朝宋置,属太仓令。官名。晋制太仓令的佐官有东仓丞及石头仓丞,分别主管东仓及石头仓事务。

  • 正军械官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从三品,副参领充,简放。掌考查全镇战具军火等事。

  • 知契丹行宫都部署事

    官名,辽朝置。契丹行宫诸部署司,掌行在、行军、诸斡鲁朵(宫帐)之政令。契丹行宫都部署,掌契丹行宫军民之政令,知契丹行宫都部署事,掌处理契丹行宫军民的具体事务。见《辽史·百官志》,参看“知”和“斡鲁朵”

  • 正军户

    元代汉军军户名。见“汉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