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掌核议京外各项异常、寻常保案及奉旨允准各案。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清代于吏、户、礼、兵四部各设管理部务一人,以王大臣充任,地位在各部尚书之上。
保荐人员的审查机构。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首都,设委员长一人,由国务卿兼任;副委员长一人,由大总统特派;委员八至十二人,由大总统于简任文职中派充。甄用方法分文书审查和询问审查两种。文
诏狱名。西汉置, 即“居室狱”,见该条。
“都督中外诸军事”的省称。
即“扎尔固齐”。
见“都部署”。
官名,简称司中,西汉末年王莽置,秩比二千石,为五谏官之一,掌谏司过失。详“司中”条。
官名。同“壁司徙”。春秋时齐国置。军吏。详“壁司徒”。武官名。春秋时齐国设置,见《左传·成公二年》。集解:“辟司徒,主垒壁者。”
僧官名。北魏永平中置,掌本郡佛教事务。《魏书·释老志》记“永平……二年冬,沙门统惠深上言,僧尼浩旷,法浊混流,……辄与经律法师群议立制:诏州镇郡维那、上坐、寺主,冬令戒律自修,咸依内禁。”北齐改称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