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司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掌管全国林业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署名。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五月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农林部,掌管全国林业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令。
官署名。简称行省。蒙古成吉思汗建国后始置。元世祖中统(1260-1264)、至元(1264-1294)间于各地分立,作为中书省派出机构,设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一般多以中书省官员出任。初凡
官名。南朝宋明帝泰始六年(470)置,总明观属官。凡玄、儒、文、史四科每科置二人。南齐武帝永明三年 (485) 废。
元朝侍卫亲军机构。设于文宗至顺元年(1330)五月,掌斡罗思(俄罗思)军士万人。二年四月,改为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置,掌招抚、征讨等事。宣宗贞祐二年(1214)置于会宁府肇州。设使领司事,并兼本州事,秩正三品。参见“招讨司”。
代行京兆尹职事。京兆尹掌治京师。参看“京兆尹”条。
官名,汉置,掌巡防守候障塞。《汉书·孙宝传》:“上乃顺指下宝狱,尚书仆射唐林争之,上以林朋党比周,左迁敦煌鱼泽障候。”
吏员名。明始置,与闸官共掌水闸的启闭蓄泄,隶于所在州县。清代惟有浙江上虞县有坝官一人,后裁。
官名。清雍正年间置巡察各省御史,江宁,安徽一人,湖北、湖南一人,山东,河南一人。掌纠举不法。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专差御史名。清雍正间置,江宁、安徽一人,湖北、湖南一人,山东、河南一人。后省。
官员服制。唐朝官员,章服皆依散官品秩而定,三品以上服紫,佩金鱼袋。玄宗开元三年 (715)驸马都尉从五品,准借紫金鱼袋,其后散官未及三品者听著紫佩金鱼,谓之借紫。宋朝沿此制。